我想考音乐学院

星海音乐学院2006年本科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音乐理论、音乐创作、音乐表演(声乐演唱、器乐演奏、指挥)、音乐教育、乐器工艺(钢琴)、音乐文化管理、舞蹈表演与舞蹈教育等方面的专业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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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生系别、专业、名额、学制、报考点

系 别

专业(方向)

招生名额

学制

招生考试

报名点

填报高考

志愿对应的

专业名称

普通

高考生

本科

插班生

音乐学系

音乐学

22

四年本科

广州/北京

音乐学

作曲系

作曲

15

四年本科

广州/北京

作曲与作曲

技术理论

音乐音响

导演系

录音艺术与计算机音乐

28

四年本科

广州/北京

录音艺术

音乐音响

导演系

乐器工艺(钢琴)

5

四年本科

广州

音乐学

声乐系

(美声、民声)演唱

40

5

四年本科

广州/北京

音乐表演

钢琴系

钢琴演奏

28

2

四年本科

广州/北京

音乐表演

管弦系

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

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圆号、

小号、长号、大号、中音号、萨克斯管、

打击乐、竖琴、古典吉他

85

2

四年本科

广州/北京

音乐表演

民乐系

二胡、高胡、扬琴、琵琶、三弦、阮、

古筝、笛子、笙、唢呐、大提琴、

低音提琴、民族打击乐

66

四年本科

广州/北京

音乐表演

音乐教育系

音乐教育

210

10

四年本科

广州

音乐学

社会音乐系

通俗演唱

116

11

四年本科

广州/北京

音乐表演

社会音乐系

(美声、民声)演唱、

电子键盘演奏、钢琴演奏

四年本科

广州

音乐表演

社会音乐系

艺术管理

80

四年本科

广州

音乐学

舞蹈系

舞蹈表演与舞蹈教育

120

四年本科

广州

舞蹈学

(直属学科)

指挥(包括乐队与合唱指挥)

5

四年本科

广州/北京

音乐表演

特别提醒:①招生名额最终以广东省招生办的公布为准。

②本科插班生招收大学专科毕业、具有广东户口的学生。

三、招生对象(不含本科插班生)

(一)符合下列各项条件的人员均可报考:

1.遵守中华人民***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符合专业体检要求。

(二)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学校在校生;

2.应届毕业生之外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在校生;

3.因触犯刑律而被追诉或正在服刑者;

4.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不满一年者(从被处分之日起,到报名开始之日止)。

四、专业课考试的报名时间、地点与方法

*特别提醒:我院所有考点必须首先进行网上报名,然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相应的考点进行现场确认。

网上报名时间:2006年1月15日-2006年2月10日

考生自行登录星海音乐学院招生办信息网(

广州市各车站至本院(沙河校区)交通指引:乘公***汽车均在沙河顶站下车

* 广州火车站乘271、201、862A、862B路汽车 * 窖口客运站乘236路汽车

* 广州火车东站乘271路汽车 * 机场路总站乘60路汽车

* 广卫路总站乘27路汽车 * 罗冲围总站乘290路

* 南湖游乐园总站乘833路汽车 * 芳村客运站乘219路汽车

* 天平架总站乘112路电车 * 天平架总站乘11路汽车

* 天河客运总站乘65路汽车

本简章由星海音乐学院招生办负责最终解释。

星海音乐学院招生办公室

二○○六年一月

星海音乐学院2006年本科招生考试

专业及基本乐科考试大纲

第一部分 各系考试要求

音 乐 学 系

一、专业课笔试

(一)音乐常识(含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及一般知识)

(二)音乐风格听辨(含西方音乐时代风格、中国民歌地域风格、中国民族乐器音色特点

听辨)

(三)作文(与音乐有关的作文或音乐评论文章)

二、专业课面试

(一)乐器演奏(钢琴或其它乐器,曲目自选)

(二)民族民间音乐演唱

(三)音乐知识与学习音乐的经历问答

三、基本乐科(成绩不计入总分,但设定合格分数线)

(一)乐理

(二)视唱练耳(听力与面试)

具体要求详见《基本乐科考试大纲》。

四、专业课具体要求

通过音乐常识、演奏演唱、作文、视唱练耳等方面的考试,测定考生的音乐综合素质。其中,乐理、视唱练耳是对每个学习音乐专业的考生必不可少的基本音乐素质测试;音乐常识是考查考生对中、外音乐史及一般知识的了解程度;作文是考查考生文字写作的水平;演奏演唱与专业面试主要了解考生学习音乐的经历、对音乐的解释能力、对相关音乐知识的掌握程度和思维反应。

五、参考书目

(一)孙继南、周柱铨:《中国音乐通史简编》(山东教育出版社)

(二)李应华:《西方音乐史略》(人民音乐出版社)

(三)初中、高中音乐课本中有关音乐常识的章节

(四)中央音乐学院编《音乐学基础知识问答》(人民音乐出版社)

作 曲 系

一、专业笔试

(一)按指定歌词创作歌曲一首(不带钢琴伴奏)。

(二)按要求写作旋律发展一首。

(三)按要求写作钢琴小品一首。

(四)和声基础(自然音体系至离调及近关系转调)。

具体要求:

☆曲式结构:无论乐曲或歌曲,均要求句法合理、段落间发展均衡。

☆和声:能掌握基本的四部和声写作,和声配置合理,低音线条流畅。具备基本的和声分析能力,能较好分辨和弦外音及作品中的近关系转调。

☆音乐表达:歌曲创作要求旋律与歌词内容及情绪相符,能较好地表达歌词含意;乐曲创作要求作品与考题相联系,发展起伏得当,高潮处发展明确且充分。

二、专业面试

(一)民歌、戏曲或创作歌曲演唱。

(二)钢琴演奏与视奏。

具体要求:

☆演唱不同风格的戏曲或民歌2首(要求富有韵味和地方特色)。

☆钢琴演奏车尔尼299程度以上水平的练习曲及乐曲各一首,视奏8小节左右的钢琴曲一首(其难度相当于车尔尼849练习曲程度)。

三、基本乐科(成绩按比例计入总分)

(一)乐理

(二)视唱练耳(听力与面试)

具体要求详见《基本乐科考试大纲》。

音 乐 音 响 导 演 系

专业:录音艺术与计算机音乐

一、歌曲写作与旋律发展 (笔试)

(一)按指定的歌词用五线谱创作单旋律歌曲。

(二)按指定主题或乐汇(动机)发展单旋律一首。

具体要求:曲式规模在单三部(三段式)之内,书写规范,记号详尽,谱面整洁。

二、专业基础与综合常识 (笔试)

(一)和声基础(自然音体系至离调及近关系转调)。

(二)声学与电学常识:频率、***振、声波、简谐运动、振幅、电容、电流、欧姆定律、电阻定律、电功和电功率、焦尔定律、串联与并联电路等。

(三)音乐音响导演常识。

三、乐器演奏与专业面试

(一)以钢琴为主试乐器:要求演奏1首巴赫复调作品(非1套)或1首练习曲;1首奏鸣曲快板乐章或相当难度的独奏作品(中外均可);新谱视奏(8—16小节),其难度相当于车尔尼849练习曲程度。可加试其它乐器,最高可加5分。

(二)以其它乐器为主试:要求演奏具有一定专业程度的练习曲和独奏曲各一首;钢琴新谱视奏(8—16小节),其难度相当于车尔尼849练习曲程度。可加试钢琴,最高可加8分。

(三)歌曲演唱:演唱1--2首创作歌曲,民歌、戏曲,或是本人创作的歌曲均可。(可自带伴奏或自弹自唱)

(四)即兴问答:主要考查学生的反应力和思维的敏捷程度。

四、基本乐科(成绩不计入总分,但设定合格分数线)

(一)乐理

(二)视唱练耳(听力与面试)

具体要求详见《基本乐科考试大纲》。

五、复习范围与参考书目

(一)歌曲写作与旋律发展

《歌曲写作教程》陈国权著/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

(二)专业基础与综合常识

1.和声基础:《和声学教程》杜波夫斯基、耶甫谢耶夫、斯波索宾、索科洛夫合著/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或其它和声教材。

2.高中物理(必修)人民教育出版社第二册第9章机械振动、第10章机械波、第13章电场、第14章恒定电流。

专业:乐器工艺(钢琴调律)

一、专业基础与综合常识(笔试题)

(一)乐器(钢琴)基础常识。

(二)音乐常识简答题。

(三)音乐声学常识:范围在(《乐声的奥秘》梁广程编著/人民音乐出版社)第1、2、3、4、6、7、9章节。

(四)音乐基本素质。

二、乐器演奏

钢琴相当于车尔尼849程度练习曲与乐曲各1首。可加试其它乐器或歌曲演唱,最高可加5分

三、专业面试

主要考查考生对学习乐器工艺专业应具备的听力生理条件与思维的敏捷程度:

(一)听辩相关音程,相邻音、微分音的高低与“拍音”等(要求在大字组C至小字四组c范围内)。(C- c4)

(二)钢琴机械部件简易装卸与手工艺操作技能(考察考生的动手能力)。

(三)即兴回答(考察考生的相关文化知识与思维能力)。

四、基本乐科(成绩不计入总分,但设定合格分数线)

(一)乐理

(二)视唱练耳(听力与面试)

具体要求详见《基本乐科考试大纲》。

五、复习范围与参考书目

(一)声学常识:《乐声的奥秘》梁广程编著/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

(二)钢琴构造与特性常识:《钢琴的调律维修》张琨著/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

声 乐 系

一、主科初试内容

演唱歌曲1至2首,内容包括:中外民歌、艺术歌曲、创作歌曲和歌剧咏叹调(不包括通俗歌曲),曲目自选(参考曲目附后)。

二、主科复试内容

演唱歌曲2首,内容包括:中外民歌、艺术歌曲、创作歌曲和歌剧咏叹调(不包括通俗歌曲),中外不限,但不得重复初试曲目。

初试、复试的考场均为考生提供钢琴伴奏(也可自带钢琴伴奏或清唱)。

三、基本乐科(成绩不计入总分,但设定合格分数线)

(一)乐理

(二)视唱练耳(听力与面试)

具体要求详见《基本乐科考试大纲》。

四、专业要求

要求音色明亮、圆润、音质干净、声音有较大的可塑性,发声、呼吸器官无疾病,自然音域达到十二度左右。

能用准确的普通话或较准确的外语演唱歌曲,能较好地表现歌曲情感,音准、节奏准确,旋律流畅。

要求五官端正,身高女1.6米以上、男1.7米以上,端庄大方。

五、参考曲目

男、女声都可选用《高等师范院校试用教材声乐曲选集》(中国作品一、二、三册及外国作品一、二、三册),或其它声乐教材中的作品。

考生可根据自己的嗓音条件、程度及声部等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曲目和调高(除歌剧咏叹调外,其余歌曲允许升、降调),也可选择参考曲目以外的歌曲参加考试,不影响评分。

有些男声的参考曲目女声也可以选唱,女声的参考曲目男声也可以选唱。

外国歌曲用原文或中译文演唱均可。

钢 琴 系

一、主科初试、复试内容

(一) 巴赫平均律前奏曲与赋格一首。

(二) 肖邦练习曲一首(OP10NO.3,OP10NO.6,OP25NO.7除外)。

(三) 高级音乐会练习曲一首(选自莫什科夫斯基、李斯特、德彪西、拉赫玛尼诺夫、斯克里亚宾作品)。

(四) 古典奏鸣曲快板乐章(选自海顿、莫扎特、贝多芬、舒柏特作品)。

(五) 乐曲一首(风格不限)。

初试和复试的具体曲目范围,由招生考试组根据上述五项内容在考试现场指定。

二、基本乐科(成绩不计入总分,但设定合格分数线)

(一)乐理

(二)视唱练耳(听力与面试)

具体要求详见《基本乐科考试大纲》。

三、专业要求

(一)技术基础:考生应经过严格、系统的基本功训练,演奏完整、准确、清晰,掌握正确的演奏方法。

(二)音乐表现:较准确表现不同作品、不同时期的音乐风格。演奏者在演奏中应具有较丰富的想象力与表现力,对声音、节奏、乐曲结构、踏板、和声等有良好的感觉并背谱演奏。

(三)身体形象:身体健康,举止大方。

管 弦 系

一、主科初试内容

(一)小提琴专业(方向)

1.演奏单、双音阶各一套(包括三个八度的音阶、七种琶音、级进分奏及半音阶,三、六、八度双音阶,换指八度双音阶,十度双音阶);

2.罗德以上程度的不同性质的练习曲各一首;

3.巴哈无伴奏奏鸣曲与组曲中的任意一段;

4.标准协奏曲的第一乐章或第三乐章。

(二)中提琴、大提琴专业(方向)

1.演奏三个八度的音阶和七种琶音一条,两个八度换把的三、六、八度双音阶一条;

2.克鲁采尔、卡班诺里以上水平的练习曲各一首;

3.大、中型协奏曲第一或第三乐章;

4.其它乐曲:

中提琴:巴赫《大提琴无伴奏奏鸣曲》(改编中提琴版)二首。

大提琴:巴赫大提琴组曲任何一首,《前奏曲和萨拉班德舞曲》、《大提琴练习曲170首》第三册或波帕尔《大提琴高级练习曲40首》各一首。

(三)低音提琴专业(方向)

演奏三个八度的音阶和两种琶音,练习曲、协奏曲的要求与中提琴、大提琴相同。

(四)管乐各专业(方向)

1.演奏两个八度以上的大小调音阶及琶音各一条(分别用连音、断音两种奏法,速度=108);

2.音乐性、技巧性练习曲各一首;

3.大、中型乐曲一首或协奏曲一个乐章(曲目自选)。

(五)打击乐专业(方向)

演奏小军鼓、木琴(或马林巴琴)、钢琴曲各一首(曲目自选)。

(六)古典吉他专业(方向)

1.常用大、小调音阶各一条;

2.练习曲一条;

3.轮指练习曲或乐曲一首;

4.自选乐曲一首(8分钟左右)。

二、主科复试内容

(一)古典吉他专业(方向)

1.自选乐曲一首(10分钟左右);

2.巴赫乐曲一首。

(二)打击乐专业(方向):与初试内容相同。

(二)其它专业(方向)

演奏大、中型乐曲一首或协奏曲一个乐章(曲目自选,自带伴奏,不得重复初试曲目)。

三、基本乐科(成绩不计入总分,但设定合格分数线)

(一)乐理

(二)视唱练耳(听力与面试)

具体要求详见《基本乐科考试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