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粮食补贴政策
法律分析:1、农业支持保护补贴
包括直接补贴、农作物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其中粮食直补对象为水稻、玉米、小麦等为主的粮食作物,水稻补贴标准大部分地区提升250元/亩,玉米补贴标准各个地区不一,良种补贴补贴标准为水稻15元/亩,小麦、玉米、花生等10元/亩。
2、粮食生产者补贴
补贴范围主要是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内蒙古地区,对象为玉米、小麦、水稻、大豆种植户,一般黑龙江玉米生产者补贴30元/亩,大豆生产者补贴255元/亩,水稻生产者补贴地表水133元/亩、地下水93元/亩,小麦生产者补贴每亩110元左右。具体补贴详情可以关注下发的《一号文件》和《春耕工作指南》,各个省份标准有所差异。
法律依据:《关于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的通知》2016年起,在全国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即将农业“三项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目标调整为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中央财政已将2016年用于耕地地力保护的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全部提前下达,其中下达黑龙江省、广东省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资金,包含了需兑付给直属垦区农场和兵团团场职工的用于耕地地力保护的资金,由农业部直属垦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当地省级财政、农业部门研究落实;年度执行中下达的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全部用于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中央财政通过上划部门预算下达农业部直属垦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储粮总公司的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全部用于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